本项目为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批准书编号:MOE11CA1A20131441N,首次获批于2013年),由中国人民大学与Queen’s University, Canada合作举办,办学层次为外国硕士学位教育,学制1年,办学地点位于北京。
招生安排:2013年—2028年(每年2期)。本项目通过引进外方的课程体系、原版教材与教学管理标准,与中方优质学科资源深度融合,由双方共同制定培养方案、共同执行教学与考核,学生在国内即可接受国际化高等教育;部分项目包含赴外方院校交流学习的环节,具体以两校合作协议和当年教学安排为准。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与培养环节、达到毕业与学位授予条件后,可获得:
中方:无
外方:Master of Finance(金融学硕士学位证书)
| 条目类型 | 项目 |
|---|---|
| 中方办学院校 | 中国人民大学 |
| 外方合作院校 | Queen’s University, Canada(加拿大女王大学) |
| 所在地区 | 北京 |
| 办学层次 | 外国硕士学位教育 |
| 学制 | 1年 |
| 招生年份 | 2013年—2028年(每年2期) |
| 开设专业/课程 | 金融学 |
| 颁发证书 | 中方:无 外方:Master of Finance(金融学硕士学位证书) |
| 批准书编号 | MOE11CA1A20131441N |
| 有效期至 | 2029年12月31日 |
中国人民大学前身是1937年创办的陕北公学,1950年以华北大学为基础正式组建开学,是新中国创办的第一所新型正规大学,现为教育部直属的“985工程”“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学校以人文社会科学为主,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法学、社会学、新闻传播学等学科优势突出。现有在学学生2.8万余人。
加拿大女王大学创建于1841年,坐落于安大略省金斯顿市,是加拿大历史悠久的公立研究型大学。学校现有在校学生约2.8万人,下设文理学院、工程与应用科学学院、健康科学学院、法学院及史密斯商学院等学部,商科、健康科学和工程学科实力较强。女王大学在QS 2026世界大学排名中位列第191位。
培养通晓国际金融规则、具备扎实计量与量化分析能力、能够在中外金融机构从事投资、风控与研究工作的高级金融人才。
学生在校期间按双方协议注册学籍;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环节、通过学位论文(设计)答辩并满足授予条件后,按证书约定获得相应证书:
中方:无
外方:Master of Finance(金融学硕士学位证书)
课程体系由中外双方共同设计,围绕「金融学」方向设置,一般由公共基础模块、专业核心模块与选修实践模块构成,其中专业核心课程的大部分由外方合作院校教师授课。
| 公共基础模块 | 学术英语、定量方法基础、经济学原理 |
|---|---|
| 专业核心模块 | 公司金融、投资学、金融衍生工具、计量经济学、财务报表分析、金融市场与机构 |
| 选修与实践模块 | 金融风险管理、金融科技专题、量化投资实践、行业研究项目、学位论文 |
教学团队由中外双方共同组建。外方课程由Queen’s University, Canada选派的本校专业教师承担,教师来华面授为主(部分课程可采用线上线下混合方式,以当年教学安排为准);中方课程由中国人民大学依托承办学院遴选教学经验丰富、具有海外研修背景的骨干教师承担。
| 外方师资 | 由外方合作院校选派本校在职教师来华授课,承担专业核心课程,与本校学生享受同等的师资标准 |
|---|---|
| 中方师资 | 由中方承办学院遴选高级职称教师及具有海外学术背景的骨干教师,承担基础与专业课程 |
| 教学管理 | 设立联合教学管理委员会,负责培养方案执行、教学质量监督与课程评估 |
| 招生年份 | 2013年—2028年(每年2期) |
|---|---|
| 办学层次 | 外国硕士学位教育 |
| 招生方式 | 外国学位部分由办学单位在教育部核定办学规模内自主招生 |
| 报考条件 | 具有学士学位(专业不限),具有经济学、金融学及相关学科学习基础 |
| 英语要求 | 未公布统一分数线,以院校当年招生简章为准 |
| 工作年限要求 | 具有七年以上金融行业从业经验的在职专业人士、管理人员 |
| 招生名额 | 以教育部核定的办学规模和院校当年招生简章为准 |
| 学费标准 | 学费45.8万元人民币(提供学习资料) |
| 批准书有效期 | 2029年12月31日 |
通过中国人民大学官方招生渠道或项目办公室提交报名申请,了解当年招生计划与日程。
按招生简章要求提交学历学位证书、成绩单、外语水平证明及个人陈述等材料。
由中外双方联合对报考资格与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
参加办学单位自主组织的笔试与面试(一般包含专业素质与英语能力测试)。
考核通过后获得录取通知,按规定标准与方式缴纳学费。
办理入学手续(部分项目需在双方院校分别注册学籍),开始课程学习。
「中国人民大学与加拿大女王大学合作举办金融学硕士学位教育项目」是设立于北京的外国硕士学位教育层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由中国人民大学与Queen’s University, Canada(加拿大女王大学)合作举办,开设金融学,教育部批准书编号 MOE11CA1A20131441N,有效期至 2029年12月31日。对计划在该层次深造的考生而言,本项目的最大价值在于不出国门即可同步享受中外双方优质教育资源,既能依托中方院校的学科积淀与校友网络,又能引入外方的课程体系、原版教材与教学管理标准,适合追求国际化培养路径、又希望控制时间与成本的考生重点关注。
本项目为外方学位教育,不颁发国内学历学位证书;完成学业后由外方合作院校颁发学位证书。该外方学位须依规向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申请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认证通过后方可在升学、就业、职称评审等场景中具备相应效力。由于不取得国内「双证」,考生在报考前应充分评估自身对单证(外方学位)的接受度,并提前确认目标用人单位或深造院校对该类认证的认可政策。
本项目属硕士层次,更偏向具有一定工作经验的在职人员与行业从业者,报考通常要求具有七年以上金融行业从业经验的在职专业人士、管理人员;适合希望在不脱产前提下提升学历、拓展国际视野的职场人士。由办学单位在教育部核定办学规模内自主招生,不参加全国统考,须按院校招生简章单独报名;学费参考:学费45.8万元人民币(以当年招生简章为准)。建议考生尽早关注中方承办学院的官方通知,并以当年招生简章及教育主管部门最新规定为准。
据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监管工作信息平台数据,北京地区目前共有 58 个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与项目(以平台最新公示为准)。中国人民大学是其中的代表性中方院校之一,考生可结合办学层次、专业方向、学制年限与费用水平,对该地区多个同类项目进行横向比较后再做选择。
数据来源: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监管工作信息平台、各高校官方网站及招生简章 · 更新时间:2026年8月 · 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