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机构为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批准书编号:MOE32UKA02DNR20252472N,首次获批于2025年),由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与Birkbeck, University of London, UK等外方合作院校联合举办,开展硕士研究生教育;外国硕士学位教育;外国博士学位教育,学制硕士研究生教育:3年外国硕士学位教育:2年外国博士学位教育:4年,办学地点位于江苏。
招生安排:硕士研究生教育:2025年—2031年(每年1期)外国硕士学位教育:2025年—2032年(每年1期)外国博士学位教育:2025年—2030年(每年1期)。本机构通过引进外方的课程体系、原版教材与教学管理标准,与中方优质学科资源深度融合,由双方共同制定培养方案、共同执行教学与考核,学生在国内即可接受国际化高等教育;部分项目包含赴外方院校交流学习的环节,具体以两校合作协议和当年教学安排为准。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与培养环节、达到毕业与学位授予条件后,可获得:
中方:硕士研究生教育: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硕士学历证书、硕士学位证书
| 条目类型 | 机构 |
|---|---|
| 中方办学院校 |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
| 外方合作院校 | Birkbeck, University of London, UK(英国伦敦大学伯贝克学院) |
| 所在地区 | 江苏 |
| 办学层次 | 硕士研究生教育;外国硕士学位教育;外国博士学位教育 |
| 学制 | 硕士研究生教育:3年外国硕士学位教育:2年外国博士学位教育:4年 |
| 招生年份 | 硕士研究生教育:2025年—2031年(每年1期)外国硕士学位教育:2025年—2032年(每年1期)外国博士学位教育:2025年—2030年(每年1期) |
| 开设专业/课程 | 硕士研究生教育、外国硕士学位教育:管理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法学(网络与人工智能法)外国博士学位教育:管理科学与工程 |
| 颁发证书 | 中方:硕士研究生教育: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硕士学历证书、硕士学位证书 |
| 批准书编号 | MOE32UKA02DNR20252472N |
| 有效期至 | 2034年12月31日 |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创建于1952年10月,是新中国自己创办的首批航空高等院校之一,现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学校以工为主,理工结合,具有航空航天民航特色,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力学、控制科学与工程3个学科入选“一流学科”建设名单。建有明故宫、将军路、天目湖三个校区,现有学生3.6万余人。
伦敦大学伯贝克学院创立于1823年,是伦敦大学联邦体系成员,位于伦敦市中心布卢姆斯伯里。学院以面向在职人士的夜间授课模式著称,是英国专事晚间教学的综合性大学,开设人文社科、法律、商学与理学等学科的本科及研究生课程,学生来自120余个国家。QS 2026世界大学排名第388位。
培养精通中外法律制度、熟悉跨境法律实务、能够处理国际商事与涉外法律事务的复合型法律人才。博士培养层次注重独立科研能力与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训练,硕士层次注重理论基础与实践应用相结合。
学生在校期间按双方协议注册学籍;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环节、通过学位论文(设计)答辩并满足授予条件后,按证书约定获得相应证书:
中方:硕士研究生教育: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硕士学历证书、硕士学位证书
课程体系由中外双方共同设计,围绕「硕士研究生教育、外国硕士学位教育:管理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方向设置,一般由公共基础模块、专业核心模块与选修实践模块构成,其中专业核心课程的大部分由外方合作院校教师授课。
| 公共基础模块 | 法律英语、法学研究方法、法律检索与写作 |
|---|---|
| 专业核心模块 | 法理学专题、民商法专题、国际公法与私法、比较法学、国际商事交易法 |
| 选修与实践模块 | 国际商事仲裁、跨境合规专题、知识产权法、模拟法庭与法律诊所、学位论文 |
教学团队由中外双方共同组建。外方课程由Birkbeck, University of London, UK选派的本校专业教师承担,教师来华面授为主(部分课程可采用线上线下混合方式,以当年教学安排为准);中方课程由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依托承办学院遴选教学经验丰富、具有海外研修背景的骨干教师承担。
| 外方师资 | 由外方合作院校选派本校在职教师来华授课,承担专业核心课程,与本校学生享受同等的师资标准 |
|---|---|
| 中方师资 | 由中方承办学院遴选高级职称教师及具有海外学术背景的骨干教师,承担基础与专业课程 |
| 教学管理 | 设立联合教学管理委员会,负责培养方案执行、教学质量监督与课程评估 |
| 招生年份 | 硕士研究生教育:2025年—2031年(每年1期)外国硕士学位教育:2025年—2032年(每年1期)外国博士学位教育:2025年—2030年(每年1期) |
|---|---|
| 办学层次 | 硕士研究生教育;外国硕士学位教育;外国博士学位教育 |
| 招生方式 | 国家计划内统招与自主招生相结合:纳入国家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部分需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含推荐免试);外国学位部分由办学单位在教育部核定办学规模内自主招生 |
| 报考条件 | 双模式:统考纳入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外国硕士/博士学位教育为自主招生申请审核制 |
| 英语要求 | 统考模式要求雅思6.0及以上或CET-6达480分;自主招生要求DEP成绩75分或雅思6.5等同等水平 |
| 工作年限要求 | 无明确工作年限要求 |
| 招生名额 | 以教育部核定的办学规模和院校当年招生简章为准 |
| 学费标准 | 本科6.5万元/学年、硕士6.7万元/学年、博士6.5万元/学年(来源:江苏省发改委等苏发改收费发〔2025〕662号,官方公布;赴英方阶段按外方标准约18060英镑/年) |
| 批准书有效期 | 2034年12月31日 |
通过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官方招生渠道或项目办公室提交报名申请,了解当年招生计划与日程。
按招生简章要求提交学历学位证书、成绩单、外语水平证明及个人陈述等材料。
由中外双方联合对报考资格与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
参加办学单位自主组织的笔试与面试(一般包含专业素质与英语能力测试)。
考核通过后获得录取通知,按规定标准与方式缴纳学费。
办理入学手续(部分项目需在双方院校分别注册学籍),开始课程学习。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伦敦国际学院(英文:London International College, Nanjing University of Aeronautics and Astronautics)」是设立于江苏的硕士研究生教育;外国硕士学位教育;外国博士学位教育层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由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与Birkbeck, University of London, UK(英国伦敦大学伯贝克学院)合作举办,开设硕士研究生教育、外国硕士学位教育:管理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法学(网络与人工智能法)外国博士学位教育:管理科学与工程,教育部批准书编号 MOE32UKA02DNR20252472N,有效期至 2034年12月31日。对计划在该层次深造的考生而言,本项目的最大价值在于不出国门即可同步享受中外双方优质教育资源,既能依托中方院校的学科积淀与校友网络,又能引入外方的课程体系、原版教材与教学管理标准,适合追求国际化培养路径、又希望控制时间与成本的考生重点关注。
学生达到培养方案规定的毕业与学位授予条件后,可同时获得中方院校颁发的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即国内「双证」,国家承认、学信网可查),以及外方合作院校颁发的学位证书。其中外方学位如需在国内升学、就业或职称评审中使用,可依规向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申请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认证通过后方可具备相应效力,建议考生在报考前同步了解认证所需材料与流程。
本项目属博士层次,适合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希望提升学历、拓展国际视野的在职人员。多数纳入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含推荐免试),与校内普通硕士执行同一录取标准;学费参考:本科6.5万元/学年、硕士6.7万元/学年、博士6.5万元/学年(以当年招生简章为准)。建议考生尽早关注中方承办学院的官方通知,并以当年招生简章及教育主管部门最新规定为准。
据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监管工作信息平台数据,江苏地区目前共有 38 个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与项目(以平台最新公示为准)。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是其中的代表性中方院校之一,考生可结合办学层次、专业方向、学制年限与费用水平,对该地区多个同类项目进行横向比较后再做选择。
数据来源: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监管工作信息平台、各高校官方网站及招生简章 · 更新时间:2026年8月 · 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