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机构为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批准书编号:MOE42FRA02DNR20121198N,首次获批于2012年),由华中科技大学与Ecole Nationale Supérieure des Mines de Paris, France等外方合作院校联合举办,开展硕士研究生教育,学制2-3年,办学地点位于湖北。
招生安排:2012年—2027年(每年1期)。本机构通过引进外方的课程体系、原版教材与教学管理标准,与中方优质学科资源深度融合,由双方共同制定培养方案、共同执行教学与考核,学生在国内即可接受国际化高等教育;部分项目包含赴外方院校交流学习的环节,具体以两校合作协议和当年教学安排为准。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与培养环节、达到毕业与学位授予条件后,可获得:
中方:硕士研究生学历证书、硕士学位证书
外方:Le MASTER de SCIENCES, TECHNOLOGIES, SANTE mention ENERGIE(能源专业工学硕士学位证书)
| 条目类型 | 机构 |
|---|---|
| 中方办学院校 | 华中科技大学 |
| 外方合作院校 | Ecole Nationale Supérieure des Mines de Paris, France(法国国立巴黎高等矿业学校) |
| 所在地区 | 湖北 |
| 办学层次 | 硕士研究生教育 |
| 学制 | 2-3年 |
| 招生年份 | 2012年—2027年(每年1期) |
| 开设专业/课程 |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 |
| 颁发证书 | 中方:硕士研究生学历证书、硕士学位证书 外方:Le MASTER de SCIENCES, TECHNOLOGIES, SANTE mention ENERGIE(能源专业工学硕士学位证书) |
| 批准书编号 | MOE42FRA02DNR20121198N |
| 有效期至 | 2030年12月31日 |
华中科技大学坐落于湖北省武汉市,2000年由华中理工大学、同济医科大学、武汉城市建设学院合并组建,办学历史可追溯至1952年创办的华中工学院等。学校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国家“211工程”“985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和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工科、医科实力雄厚,机械工程、光学工程、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等学科优势突出。现有在校学生5.8万余人。
巴黎高等矿业学校创办于1783年,位于巴黎市中心,是法国历史最悠久的精英工程师学校之一,现为巴黎文理研究大学(PSL)创始成员。学校以能源、地球科学、材料科学、计算力学、运筹与管理科学等方向见长,拥有18个研究中心,与法国工业界合作关系紧密,合同科研规模居法国高校首位。其所属PSL大学在QS 2026世界大学排名中位列全球第28位,在校学生约1600人。
培养掌握学科前沿技术、具备国际工程实践能力与跨学科协作能力的高层次工程技术与科研人才。
学生在校期间按双方协议注册学籍;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环节、通过学位论文(设计)答辩并满足授予条件后,按证书约定获得相应证书:
中方:硕士研究生学历证书、硕士学位证书
外方:Le MASTER de SCIENCES, TECHNOLOGIES, SANTE mention ENERGIE(能源专业工学硕士学位证书)
课程体系由中外双方共同设计,围绕「新能源科学与工程」方向设置,一般由公共基础模块、专业核心模块与选修实践模块构成,其中专业核心课程的大部分由外方合作院校教师授课。
| 公共基础模块 | 学术英语与科技写作、高等工程数学、科研伦理与学术规范 |
|---|---|
| 专业核心模块 | 学科基础理论与前沿(按合作专业方向设置)、现代实验与仿真方法、专业方向核心课、工程技术专题 |
| 选修与实践模块 | 工程项目管理、前沿技术讲座、科研项目训练、学位论文 |
教学团队由中外双方共同组建。外方课程由Ecole Nationale Supérieure des Mines de Paris, France选派的本校专业教师承担,教师来华面授为主(部分课程可采用线上线下混合方式,以当年教学安排为准);中方课程由华中科技大学依托承办学院遴选教学经验丰富、具有海外研修背景的骨干教师承担。
| 外方师资 | 由外方合作院校选派本校在职教师来华授课,承担专业核心课程,与本校学生享受同等的师资标准 |
|---|---|
| 中方师资 | 由中方承办学院遴选高级职称教师及具有海外学术背景的骨干教师,承担基础与专业课程 |
| 教学管理 | 设立联合教学管理委员会,负责培养方案执行、教学质量监督与课程评估 |
| 招生年份 | 2012年—2027年(每年1期) |
|---|---|
| 办学层次 | 硕士研究生教育 |
| 招生方式 | 纳入国家研究生招生计划,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含推荐免试),具体以院校当年招生简章为准 |
| 报考条件 | 纳入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并接收推免(新能源科学与工程) |
| 英语要求 | 无额外英语成绩硬性要求(统考英语) |
| 工作年限要求 | 无明确工作年限要求 |
| 招生名额 | 以教育部核定的办学规模和院校当年招生简章为准 |
| 学费标准 | 约4万元/学年 |
| 批准书有效期 | 2030年12月31日 |
关注华中科技大学官网及研究生院发布的当年招生简章、专业目录与培养方案。
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研招网)提交报考信息,并按要求完成网上确认。
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初试),达到院校复试分数线。
参加由承办学院组织的复试(专业课笔试与综合面试,部分项目含英语能力测试)。
依据初试复试成绩及综合素质择优录取,录取结果经公示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按录取通知办理缴费、档案转递与入学注册手续,按双方共同制定的培养方案开始学习。
「华中科技大学中欧清洁与可再生能源学院(China-EU Institute for Clean and Renewable Energy at Huazhong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是设立于湖北的硕士研究生教育层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由华中科技大学与Ecole Nationale Supérieure des Mines de Paris, France(法国国立巴黎高等矿业学校)合作举办,开设新能源科学与工程,教育部批准书编号 MOE42FRA02DNR20121198N,有效期至 2030年12月31日。对计划在该层次深造的考生而言,本项目的最大价值在于不出国门即可同步享受中外双方优质教育资源,既能依托中方院校的学科积淀与校友网络,又能引入外方的课程体系、原版教材与教学管理标准,适合追求国际化培养路径、又希望控制时间与成本的考生重点关注。
学生达到培养方案规定的毕业与学位授予条件后,可同时获得中方院校颁发的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即国内「双证」,国家承认、学信网可查),以及外方合作院校颁发的学位证书。其中外方学位如需在国内升学、就业或职称评审中使用,可依规向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申请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认证通过后方可具备相应效力,建议考生在报考前同步了解认证所需材料与流程。
本项目属硕士层次,适合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希望提升学历、拓展国际视野的在职人员。多数纳入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含推荐免试),与校内普通硕士执行同一录取标准;学费参考:约4万元/学年(以当年招生简章为准)。建议考生尽早关注中方承办学院的官方通知,并以当年招生简章及教育主管部门最新规定为准。
据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监管工作信息平台数据,湖北地区目前共有 19 个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与项目(以平台最新公示为准)。华中科技大学是其中的代表性中方院校之一,考生可结合办学层次、专业方向、学制年限与费用水平,对该地区多个同类项目进行横向比较后再做选择。
数据来源: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监管工作信息平台、各高校官方网站及招生简章 · 更新时间:2026年8月 · 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