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监管工作信息平台对这一高频问题的官方解答要点。

一、官方解答要点

合作办学颁发的境外高校学历、学位证书,与该校在其所属国(地区)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相同,并在该国(地区)获得承认。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依据教育主管部门对合作办学的审批信息,以及“中外合作办学信息管理平台”已注册的学生信息,为合作办学学生提供认证服务。

二、申请渠道

申请人可登录留学e网通服务大厅(zwfw.cscse.edu.cn)学历学位认证版块,在线提交认证申请。

三、可能影响认证的情形(重点)

如办学高校未按教育部批复要求开展办学,或学生未按要求完成既定培养方案,可能影响学生申请境外高校学历、学位证书认证服务。

这段官方表述提示了两条红线:

  • 项目端红线:高校实际办学与教育部批复不符(如超规模招生、未按批准的专业办学);
  • 学生端红线:未完成培养方案要求(学分不足、论文未过、中途退课超限等)。

四、关于授课语言的常见疑问

引进的外方课程通常采用英语或外方高校所在国家(地区)的母语授课,对学生外语能力有一定要求。具体授课语言可通过查阅境内高校招生简章、登录学校官网或咨询招生老师了解。

资料来源: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监管工作信息平台《中外合作办学常见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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